学生行为规范程序

学生行为投诉

学生行为投诉

校董会和大学校长是管理大学的最终责任. 学生行为流程由大学的首席学生事务官管理. 大学的总学生事务主任, 反过来, 指定学生行为主任的行政权力和责任,监督和实施学生行为政策和程序.  这个职责包括创建, 分享, 执行政策和程序, 与其他适当的大学机构合作, 对于违规行为的考虑和在路径工程中的高效应用, 一致的, 公平, 而且具有教育意义. 学生行为处处长可进一步将责任下放给各权威机构和行政人员(例如.g.、房屋及宿舍生活职员、大学操守委员会).

一旦指称的违规行为发生, 事件报告将提交给学生行为办公室. 记者, 谁是发起投诉的个人, 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及时提交事件报告,除非怀疑校园社区的健康和安全受到持续威胁. 报告可以亲自提交, 由大学教师以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提交, 工作人员, 学生, 和/或警察. 有效的投诉必须与违反学生行为准则和/或任何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有关, 状态, 或者联邦法律. 事件报告应包括被指控被调查者的身份, 指称事件发生的地点, 以及尽可能多的关于所谓事件细节的信息. 电子事件报告可通过论坛的主页或教职员工标签或通过 点击这里.

违反住宅规定的, 库, 资源中心, 和大学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有关宿舍内行为的进一步规定,请参阅澳门在线赌城娱乐宿舍手册 http://tmny.tayhgd.net/campus-life/housing/.

所有类型的事件报告,包括与性行为不当或性虐待有关的报告, 跟踪, 家庭暴力, 和/或约会暴力可以提交给第九条办公室、校园工作人员和大学警察局进行调查. 大学官员可以帮助任何需要此类援助的人,其中执法通知可能是有保证的. 在涉及威胁行为的情况下, 性行为不端或性虐待, 跟踪, 家庭暴力, 和/或约会暴力, 其他可用的选择可能包括帮助改变学术, 生活, 运输, 无论受害者是否选择向学校或当地警方报告情况,他们都可以在工作环境中工作. 在提交事件报告和/或讨论其案件选择方面需要帮助的个人应联系第九条协调员, 第九条雇员事务副协调员, 或第九条学生事务副协调员. 以下是这些个人的联系信息以及与可用的校园和社区资源相关的信息.

Dr. Tomeiko斯科特
第九条协调员
大厅
(205) 665-6250
tscott@tayhgd.net
阿什利·鲍格
第九条雇员事务副协调员
威尔·莱曼之家
(205) 665-6055
abaugh1@tayhgd.net
黎明Makofski
第九条学生事务副协调员
威尔·莱曼之家
(205) 665-6055

makofskidb@tayhgd.net

社区和校园资源(参见页面底部的快速链接,获取幸存者资源列表)

嗯警察
205.665.6155蒙特瓦洛市警察
(205) 665-1264
or 911
澳门大学谘询服务
(205) 665-6245
(校内机密报告来源)

(205) 669-1877
(宣传 & 法律援助)
强奸的反应
(205) 323-7273或(宣传) & 法律援助)